第152章
   
   
   
   
	  朝别身体僵硬地走回自己屋子,灶房大锅上的的水还在咕噜咕噜烧,烧了一整天,米肉丢在灶台上,还没来得及下锅。
  木然地收拾着满地成碎的父母尸体,从连着胳膊被砍下半截的爪子里发现一块被紧扒在掌中的木牌。
  而后手臂一顿,颤抖着从怀中掏出另一块,同样以精湛技艺雕刻出的龙纹玉佩。
  朝别瞳孔缩紧,身体血液一瞬间冷却。
  即使不够聪明,也能明白究竟意味着什么。
  那一瞬间,朝别茫茫然地看着天际,眼中视界变得模糊而昏暗。
  他往前走了一步,身形踉跄,扑摔在地。
  积攒的无数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,躁动,愤然,悲恸,挣扎,无边无际的悔恨不甘,抒发不出的痛苦,一道严丝合缝,紧紧桎梏的牢笼,困住动弹不得的身躯。
  朝别后知后觉恸哭起来,喉咙里发出狼族那本该凶戾的嘶鸣与嗥叫。
  未成熟的狼犬叫声并不响亮,甚至因为幼齿而有些好笑,似婴儿夜啼,小兽打闹。
  朝别蜷缩在地,抱着认出的半只狼爪。
  连薛应挽,都感觉到了心口那股犹如被利刃剜开,不停捣碎搅烂的痛楚。
  疼得人喘不上气来。
  第60章 朝别(二)
  那日之后,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。
  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,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。
  屋外日升日落,中途下了一场雨,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。
  得益于辟谷丹,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。至第三日末, 才恍然站起身,去到灶房,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。
  随后浑浑噩噩,走出了族群居住地。
  他在林中苟且得生, 抓到兔子,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。衣衫褴褛, 头发蓬乱,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, 还当是野人, 将他痛打了一顿。
  随后,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。
  穿上村民的衣物,收起耳朵尾巴,一路往前走, 雨淋日晒, 风吹雨打,一路乞讨,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。
  为讨一口吃食,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。
  老板见他身强体壮, 沉默寡言,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,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,若是遇上顾客生事,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。
  直到有一日,来了几个外乡人,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,争吵之后,朝别依老板所言,将他几人重伤。
  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,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,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,几日之后,特意前来要说法。
  酒馆老板怕惹事,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,随后把他交了出去。
  那几人带了打手,将朝别压在地上,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,打得皮破肉烂,身无完肤,露着白骨森森,极是可怖。
  那伙人散去,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,蜷缩成一团。
  他摸摸耳朵,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。
  *
  揣着二两银子,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。
  银子花了一两,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。
  他身上剩下的,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,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。
  他去问过人,别人笑他,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,怎么,就你,也想去流云山庄?
  朝别跟着笑,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。
  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。
  只是时间漫长,最初的仇恨,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,已经没有力气,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。
  而后风餐露宿,卧雪眠霜。
  朝别没有吃的,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,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,在街上表演挨打,能管上一日的饭。
  他熬了整整五年。
  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,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,也算得上繁盛。
  朝别数日没有吃饭,与人比武换赏钱时,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。
  少年身负行囊,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。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:“掌柜,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!”
  “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!公子且先候着,马上就来!”掌柜一面揽着新客,堆笑着高声呼喝。
  新酿启坛,果香与酒香浓郁。
  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,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,挨上半个时辰的打,就能多吃两个馒头。
  他趴在地上,被雄壮男人抬脚重重踹在后背。
  抬起一点头,透过人群缝隙,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,面上笑意爽朗。似乎注意到对街吵嚷,问掌柜:“外面这是在做什么?”
  掌柜习以为常:“几个卖艺杂耍讨赏钱的。公子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看上两眼,有个经常来我们这捡剩饭的乞丐就在那,据说天生健体,怎么都打不坏。”
  少年喜爱热闹,一听还当真起了身子,凑近人群,看到一头乱发被压在地面,无数腿脚棍棒落在身上的朝别。
  忽而出声:“打斗就打斗,何必这样羞辱人?”
  老板在一旁翘着二郎腿,口中咬着根骨头,闻言觑他一眼,啃食干净的牛骨砸在他跟前:“不看就滚,什么时候轮得到你说话。”